為提高政府規章制定的公眾參與度,進一步增強立法的科學性和民主性,市政府法制辦擬於2014年1月中下旬召開《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(草案)》立法聽證會。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  一、聽證議題
  本次聽證會主要針對《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(草案)》中公眾較為關心、實踐中存在不同意見的問題進行聽證。聽證議題主要包括:(詳見附件一)
  1、為了推廣先進技術手段,提高電梯安全管理水平,《辦法(草案)》擬規定在本市推行電梯運行遠程監測系統,要求本市新安裝使用的乘客電梯,製造單位應當安裝運行數據監測和遠程傳輸裝置,並鼓勵維護保養單位建立電梯遠程監測系統。該措施是否必要,可行?
  2、為了加強老舊電梯安全管理,《辦法(草案)》對使用年限超過10年的電梯,擬要求維保單位增加維保頻次,至少每周進行一次維保,定期檢驗時每隔5年比照監督檢驗的要求增加檢驗項目。對於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電梯,擬強制要求進行安全評估,安全評估的費用由電梯所有權人承擔。這些措施是否適當,可行?
  3、對於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住宅小區電梯,如果小區業主對出資問題無法達成一致,導致電梯故障久拖不決,是否需要行政管理部門從保障公眾安全角度出發強制停止使用電梯?
  同時,也將考慮選擇聽證會報名者提出的其他較為集中的問題進行聽證。
  二、聽證代表的組成和產生
  本次聽證會安排聽證代表16人,包括:市民代表5名,相關行業協會代表1名,企業代表5名,專家學者和專業人士代表2名,市人大代表1名,市政協委員1名,市律協代表1名。
  市民代表通過報名遴選方式產生,其他代表通過所在單位推選後由我辦邀請的方式產生。
  聽證代表的名單將在“中國上海”門戶網站(www.shanghai.gov.cn)、“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網”(www.shanghailaw.gov.cn)和“東方網”(www.eastday.com)上公佈。
  三、報名辦法
  有意參加聽證會的市民請填寫附件二《聽證代表報名錶》,並於2013年12月27日前以郵寄或者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市政府法制辦經濟法規處(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,郵編200003,電子郵件地址:fzbjjc@shanghai.gov.cn,聯繫電話:23119752)。
  四、其他
  本次聽證會設旁聽席。旁聽人員由我辦在報名的市民中遴選後產生。
 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
  2013年12月12日  (原標題:市政府法制辦關於舉行《上海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(草案)》立法聽證會的公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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